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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警察涉嫌集體收賄放水 二審刑期變輕

  • Sep 8, 2017
  • 2 min read

國道公路警察第五警察隊3年前發生集體貪瀆弊案,田寮分隊長王國孝等14名官警與運輸業者勾結,透過手機LINE洩漏臨檢勤務表給運輸業者通風報信,對於超載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放水不舉發,收受業者茶葉、菸酒招待喝花酒,一審高雄地院原依貪汙、洩密等罪判王國孝等人1年至12年不等徒刑,但高雄高分院認為,王國孝等人僅收香菸、茶葉等物品或數千元現金,犯後已繳回不法所得表示悔意,王國孝從12年改輕判8年6月徒刑。

另被判刑13官警二審刑度如下:警員陳建義和邱清祥各處有期徒刑10月,得易科罰金﹔莊慶霖處徒刑8月,得易科罰金﹔趙義正處徒刑2年6月、不得易科罰金,另處徒刑10月得易科﹔王春城處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﹔陳建成和蔡佾澂各處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﹔陸天賜和劉育成各處徒刑1年10月,緩刑3年,支付國庫40萬元﹔小隊長葉特級、警員王吉順、陳林和蔡文慶各處徒刑1年6月,緩刑3年,支付國庫30萬元。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王國孝、葉特級、陳建義、莊慶霖、趙義正、邱清祥、王春城、陳建成、蔡佾澂、蔡文慶、陸天賜、王吉順、陳林、劉育成等人分別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警察隊分隊長、小隊長及警員,平日執行國道公路公共設施安全維護、違反公路交通管理事件稽查取締等,卻因受運輸業者請託即對超載等違規行為不予舉發,使業者得以免繳數10萬元罰鍰。

國道警察涉嫌收賄集體放水案,高雄高分院依貪瀆或洩密等罪判田寮分隊長王國孝處徒刑8年6月,其餘官警13人分處5月至2年6月不等徒刑,貪瀆等罪部分可上訴。圖/報系資料照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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